


广大平房区居民朋友们:
近年来,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化解存量、遏制增量、防控变量,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1月26日,国家发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37号),5月1日起施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有利于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各尽其责、通力协作的非法集资综合治理格局,对于防范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非法集资是国家法律明令禁止并重点打击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大量血的事实和教训证明:非法集资是陷阱,是侵吞民众血汗钱的“绞肉机”,是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安定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国家将予以严厉打击。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
在此,区处非办提醒广大平房区居民朋友:非法集资一般同时具备三个特征: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区处非办呼吁广大平房区居民朋友对包装完美、宣称无风险、许诺高额回报的投资项目,要擦亮眼睛,时刻警醒,冷静分析,牢记“高收益必然伴随高风险”的意识,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的道理,不要相信“竹篮子也能打一筐水”、“一夜暴富”的神话,谨防上当受骗,陷入非法集资陷阱。
区处非办温馨提示: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
平房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