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尔滨市新疆第二小学校
开始招生啦
- 哈尔滨市新疆第二小学校2025年秋季招生简章 -

XX幼儿园招生啦

为依法依规、平稳、有序地完成2025年小学招生工作,我校将严格执行《平房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保障适龄儿童免试就近接受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学生素质教育,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现将我校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招生对象及条件





招 生 对 象

2025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具有我区常住户口或在我区居住符合在我校区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招 生 条 件

①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住房产权证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证一致且住房产权人或公有产权住房承租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或其监护人。
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以迁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入)。
③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未迁户的(同等情况下以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入)。
④有平房区户籍但无房产的(户主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同等情况按落户时间顺序录入)。
⑤多子女家庭,如有哥哥(姐姐)已在我校就读,可申请网络报名(提前与学校招生办联系)。
⑥如学位已满,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进行统筹安置。

重 要 提 示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必须接受的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所在学区公办小学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



学 区 范 围


新和街、经新疆大街至机装街以东,友协大街(北段)经新疆大街至新银街、谷丰东街以西,滨河大道以北的居民住宅。
机装街以东,建文街以南,谷丰东街以西,友协西头道街以北合围小区(宜居新家园)的居民住宅,此区域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新疆二校或友协三校入学,过渡期3年(2023年-2025年)。选择后执行对口升初中政策。2026年起此区域调整为友协三校学区。
碧水湾二期的居民住宅,此区域适龄儿童可以选择新疆一校或新疆二校入学,过渡期3年(2024年-2026年)。选择后执行对口升初中政策。2027年起此区域调整为新疆二校学区。

具体示意图如下:




报名所需材料

1. 适龄儿童蓝底一寸免冠照片;

2.户口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照片;
3.持有产权证(不动产证),准备含产权证号和房屋地址页照片;
4.持有购房合同的准备购房人页、地址页、合同编号页、签字盖章日期页照片;
5.户主身份证、监护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6.如房产和户口分别为适龄儿童父母拥有,还需提供结婚证或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的照片。
7.如持有居住证(家长和孩子必须有),准备居住证正反面照片;(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申领回执,居住证明无效)。
8.监护人“承诺书”签名,家长可在报名平台通过手机直接签字承诺,无需下载打印。
特别说明:报名时,无需在平台上传预防接种证;学生被录取报到时,需到社区开具“接种审核报告单”,新生入学报到时提交给学校。

填 报 提 示

填报提示:填写房产证等证件号。
(1)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合同号)”应是二维码下边的数字。
(2)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时由“哈”到“号”要填全,缺一不可。
(3)不动产权证填写时由“黑”到“号”要填全,缺一不可。(注:输入括号时要在英文状态下输入,否则系统不识别)
(4)联机备案合同需上传:带有合同编号、买受人页(大约在第2页);上传买受人购买商品房地址页(大约在第4页);上传双方签字页(大约在第16页);输入准确、完整的合同号、买受人身份证信息和所购买商品房地址。


报名方式及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

6月3日—1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
7月8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公办招生数据库”。
7月9日—10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
6月17日—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网络报名方式




(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平台】。
(2)点击【公办报名】进入公办学校报名专栏。
(3)点击【招生公告】查看招生报名相关政策通告。
(4)点击【操作指南】查看相关报名流程操作指引。
(5)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

重 要 提 示

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

注 意 事 项

1.上传信息中身份证号字母要大写。
2.上传证件照片必须清楚,正向,以便核验。
3.产权编号必须填全。
4.6月17日—27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7月11日—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
5.7月18日前,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



严格执行分班、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

1.严格规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禁止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严格控制起始年级班额。小学起始年级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班额标准编班,严禁出现新的大班额。
3.严格执行均衡分班办法。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格落实均衡编班的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分班,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认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7---28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新疆二校招生入学工作咨询电话


0451——86564573


0451——87106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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