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报告范围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全力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校园安全氛围,进一步发挥广大师生及家长在校园安全建设方面的积极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1.校舍建筑方面:
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建筑的结构安全,如墙体裂缝、屋顶漏水、门窗损坏、楼梯扶手松动等。
2.基础设施方面:
如校园道路、操场、围墙、厕所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道路坑洼、操场地面破损、围墙倾斜、厕所设施故障等。
3.消防设施方面:
消防栓、灭火器、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完好有效,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电气设备方面:
包括电线、电缆、插座、开关、灯具、电器设备等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短路等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5.特种设备方面:
如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检验。
6.动火作业及建筑保温材料等方面:
施工中出现违规动火作业的,学校建筑外保温材料保护层存在破损脱落的。
7.电动车方面:
电动车进入学校建筑的,出现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的。
8.食堂烟道方面:
食堂烟道未完成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的。
9.消防通道畅通方面:
门窗上存在违规设置的影响师生逃生通道畅通的防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的,消防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畅通的。
10.消控室方面:
消控室未实现24小时专人值班,消控员未专职持证上岗的。
11.防坠落设施方面:
教室、卫生间、楼道等有窗户的位置,未安装防坠落设施的。
12.校园欺凌方面:
学生之间发生欺凌行为,如殴打、辱骂、恐吓、敲诈勒索等。
13.危险品及矛盾纠纷方面:
发现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或发现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存在安全隐患的。
14.危化品安全方面:
未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未建立有效的实验室准入机制的,危险化学品未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的。
15.安防建设方面:
专职保安人数不足或超龄的,校园未实施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的,一键式紧急报警不好用的,校园重点点位视频监控覆盖不全的,护学岗上下学重点时段护学人员离岗缺位的。
16.防撞设施方面:
未设置防冲撞设施,或校门口隔离墩数量少、个头小、距校门过近,相邻隔离墩摆放间距过大,未进行牢固固定等无法充分发挥作用的。
17.人车分离方面:
未限制机动车进入校园且机动车通道、停车区域未与学生活动区域采取物理隔离措施(铁栅栏、金属网等)进行人车分离的。
18.校园围墙方面:
校园围墙、金属栅栏等实体防护屏障,整体高度低于2m,未采取防攀爬措施的。
19.校园周边交通方面:
校园周边道路的提示牌、限速牌、减速带等交通标志、标线存在缺失、损坏或不清晰的。
20.校车安全方面:
校车存在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及“黑校车”接送学生可能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
21.燃气安全方面:
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私接“三通”,使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燃气器具、燃气报警器等违法行为或校内使用燃气瓶的。
22.高空坠落方面:
校园建筑物、楼顶校牌、宣传板、门窗、棚靠、枯木断枝等易倾覆垮塌移位、存在高空坠落隐患的。
23.校园危房方面:
危房未严格管控,未落实D级危房“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入”要求的,周围未设置警示标识的。
24.建筑施工安全:
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及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未落实施工现场防火、防中毒、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措施的。
25.其他安全隐患:
如自然灾害隐患(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可能对学校造成的影响)、网络安全隐患(如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不良信息传播等)等。监督报告电话及邮箱
1.学校邮箱及电话:
284907615@qq.com
87106168
2.区教育局邮箱及话:
jyjxxaqk@163.com
86538379
3.市教育局邮箱及电话:
84617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