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房区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反馈
或直送问题办理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监督的指导意见》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监督作用,保证学校准确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发现并解决“校园餐”存在的问题,按照市教育局《哈尔滨市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反馈或直送问题办理机制》的要求,现制定平房区中小学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反馈或直送问题办理机制(以下简称“办理机制)
一、主要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各学校实际制定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操作规程,指导属地学校“一校一案”推动和配合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受理问题较重或严重的“校园餐”问题,核实处置、督促整改。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校园膳食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校园餐”食品安全监管、违法行为查处、处置及信息共享。受理问题较重或严重的“校园餐”问题核实处置、督促整改。
学校:推动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组建,配合开展工作受理“校园餐”合理化建议或轻微问题,推动解决或立行立改。
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负贵收集并反馈家长对校园膳食的意见和建议。参与校园膳食管理的监督,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校园餐”问题的调查和核实。
二、反馈或直送问题渠道
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经集体分析和研判后,可以通过以下多种渠道反馈或直送问题:
直接沟通: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可以直接约见学校校长后勤主任等管理层人员,当面反馈“校园餐”问题。
行政会议:学校定期邀请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参加“校园餐”相关行政会议或专题会议,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可以在会议上提出收集到的家长意见和问题,并参与讨论解决方案。
问题反馈: 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和直送问题。
区纪委监委:电话86511589
区教育局:电话86811379;电子邮箱:pfqjyjtwyk@126.com 区市场局:电话87109560;电子邮箱:9347606460qq.com
现场直送: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可以到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的办公地点,现场直送问题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处置流程
(一)信息整理。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反馈和直送问题后,应认真做好记录,包括接收时间、来源渠道、反映问题概要等信息。
(二)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类型分类和部门职责,对反馈和直送问题进行整理、归类。归属本部门的问题及时进行后续处理无处置权的,及时转交给相关部门。
(三)核实处置。责任部门收到反馈和直送问题后,在规定时间内核实问题的真实性与严重程度。对一般性问题,可通过电话、交办件等形式督促学校整改。对重要问题,迅速前往涉事学校处置,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相关学校限时整改。
四、问题反馈
问题处置后,按照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的约定,将问题处置结果通过电话、现场告知、报告等形式,反馈给反映问题的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
不能及时解决的问题,应向反映问题的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说明办理情况,并明确后续处理计划。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导。纪检监察部门对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受理问题的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二)总结经验。及时总结典型问题和处理经验,形成案例资料供相关人员学习借鉴,预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持续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三)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和完善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反馈或直送问题办理机制,形成长效沟通机制,共同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